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南种北繁)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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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为更加丰富我省农业良种资源,在农业科技动能转换中培育新的增长点,带动特色产业发展,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17年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南种北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需求,引进以南方品种为主的非本地高端、高值、高效农业优良品种,通过技术攻关,实现在我省驯化繁育并形成新的特色产业和增长点。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技术攻关: (一)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繁育的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引进品种在山东自然生态条件下的生长发育特性和影响繁育的生态因子研究,探明其生长发育规律及主导生态因子,建立适宜我省繁育的技术理论体系,为规模化繁育应用提供理论支撑。 (二)引进的动植物优良品种驯化改良研究。对引进的动植物优良品种,通过驯化、改良,筛选和培育出适应我省气候特点和立地条件的优良品种,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品种支撑。 (三)引进的动植物优良品种繁育和种植(养殖)技术研究。通过优良品种的配套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绿色高效繁育和种植(养殖)技术规程,为我省规模化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具有较好的人才、平台等科研条件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原则上为市级及市以上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研发投入,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企业申报项目须有自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一般不低于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四)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三、支持方式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将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目标和投资规模等,采取先期补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应围绕引进品种的基础理论研究、驯化改良、配套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等,组织开展全链条攻关,合力促进项目总目标实现。 (二)项目申报实行主管部门推荐方式。省属单位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地方申报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推荐。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1个项目,省农业良种工程和省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2017年内将完成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在限制范围。 (四)与已立项支持的省农业良种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重复立项。 (五)省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及支出要符合省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实施期结束须及时申请结题验收,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需按规定通过推荐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结题验收项目须按照规定提交科技报告。 (七)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八)项目立项后,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 五、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南种北繁)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报送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 2、区县科技主管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以单位公函的形式进行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区县主管部门推荐函,一式2份,并附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南种北繁)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2、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构成。其中,附件包括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并提供附件目录。 3、申报材料装订。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并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 (三)申报受理 1、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区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3183525 邮箱:zb3183525@163.com
附件2 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南种北繁)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2017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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