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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1 10: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市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省科技厅通知及《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人员。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鼓励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联合开展协同攻关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名单内6家企业务必申报)。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省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记入信用记录。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请未注册的申报单位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分配个人账号,使用个人账号方可登录申报。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0:00-2018年9月26日15:00;

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5:00,逾期申报无效。

三、有关事项说明

1、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相关主体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等全过程进行信用记录。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须按期验收,未在规定时限内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其他参与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在技术指标、经济数据等方面故意造假,恶意骗取科技立项资金,一经查实,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2、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不再对各承担单位实行限项申报,但在立项时将对已立项计划项目到期验收率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各承担单位2019年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3、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朱俊儒 3182881,巩飞 3184674

单位账号注册咨询QQ群号:147053329

 

附件:2019年第一批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docx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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