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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实现大幅提升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与创新型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18-09-19 14: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从市统计局获悉,2017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到117.49亿元,总量居全省第5位,同比增长21.31%,为有统计口径以来历史最高。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46%,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占比增幅0.3个百分点,列全省第2位。

全社会研发投入能实现如此大的增长,这要归功于市科技局2018年采取的一系列手段措施。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将‘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作为检验全市科技工作担当作为的具体体现来抓,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压实到人、目标考核到人,确保步调一致、渠道畅通、形成合力。

一是不断完善科技政策红利。出台人才新政23条,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奖励各类创新平台,扩大校城融合政策范畴,推进科技金融试点改革等等,这些科技新政的实施,全面保障了企业研发投入的方方面面,引进人才有政策、建立平台有政策、研发费用归集有政策、实施项目有政策、转化成果有政策等等,让企业真正尝到了创新的甜头。二是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先后举办8场创新发展与研发投入培训会,提高了全社会对创新发展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将科技政策制成宣传手册,编制了《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摘编》,广泛发送到企业等单位。在电视台、淄博日报、晚报等媒体开设外宣专栏,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理解创新,重视研发投入。三是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走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创新服务的体制机制,深入了解全社会创新发展需求,不断提升科技工作的水平和手段,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调研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市科技系统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调动全市创新创业的工作热情,营造适宜的大气候、大环境,累计共走访598家企业、8家高校院所、15家科研院所、12家新型研发机构、78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四是阳光科技保障工作开展。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阳光科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淄博市“阳光科技”监督员管理办法》,首期聘任了24名社会监督员担任“阳光科技”监督员,把科技部门的行政职责、重点工作、支持政策、扶持资金、干部队伍等统统亮出来,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科技”。推动全市科技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真正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五是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贯彻落实《淄博市强化科技政策落地见效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举全市之力争创创新型城市。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入库工作、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高成长50强企业培育等工作有机结合,构建大中小企业梯次展开的发展格局,积极培育“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研究出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铸链工程”实施成效评价。支持各区县引导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基地。

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社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企业也普遍对科技创新有了更新的认识和更全面的把握,对转型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高涨的热情。今年,全市共有1119家规上企业填报了研发投入,占全市规上企业总数的42.64%,为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市科技局将把成绩转化为动力,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进一步凝练总结工作经验和规律,规范形成“固定动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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