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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2 16:01:3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部署及《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的意见》(淄发〔2019〕6号)等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按照省科技厅的部署要求,本次补助对象为2018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其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2017年度)从业人员应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应不超过2亿元。

二、补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市级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三、申报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1)及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由所在区县科技部门按规定审核后,于2019年4月8日前统一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2.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同时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三份)。

3.联系方式

电话:3183548

邮箱:zbkjjgxk@zb.shandong.cn

 

 

附件1.docx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2.docx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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