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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09:57:1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科技局、人社局,高新区科局、工委组织人事部,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工委办公室,文昌湖区经发局、工委组织人事部:

为做好2020年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报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科技部门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国家级“星创天地”、省级“农科驿站”,或人社部门认定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二、申报材料

1.《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运营机构注册证照(扫描件),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报告(主要包括众创空间建设运行情况,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入驻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推动产学研合作情况,开展乡土技术人才培养和农村群众培训情况等情况),众创空间制定的扶持创业创新优惠政策情况,入驻实体享受众创空间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水电费补贴等创业创新扶持证明材料,众创空间协助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证明材料,创业导师队伍及管理团队资料,入驻众创空间实体名册、创业创新实体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基础设施照片,制定的规章制度,与科技服务依托单位合作协议,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名单,科技服务工作日志、台账,培训通知、培训对象名单等培训台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证明,带动帮扶村名单等。

3.除上述材料外,鼓励申报单位提供相关特色服务、经济、财务报告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各载体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后,分别向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或人社部门申请,区县科技、人社部门初审后,分别推荐上报市科技、人社部门。市科技、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奖励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扶持资金。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需加盖载体公章),按照封面、目录(含附件目录)、《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请表》、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不同章节间用彩页分隔,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分别报送区县科技、人社部门。

区县部门初审后,填写《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纸质申报材料和《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请表》《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汇总表》电子版分别报送市科技、人社部门。

2.时间安排。

各区县科技、人社部门于11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分别报送至市科技、人社部门。

五、联系方式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电话:3183548   邮箱:zbkjjgxk@zb.shandong.cn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322室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科         

电话:2791855   邮箱:zbsrsjjck@zb.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附件1.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2.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汇总表.docx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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