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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第一批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7 13:3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淄政字〔2019〕84号)要求,加快我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现开展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明确建设主体。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主体需在我市注册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机构,能够为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提供所需的人、财、物等基本条件。

2.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能够有效调动政府、产业、高校院所、人才、金融资本、科技服务等各类资源,协调各方面共同支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成员一般包括企业、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金融、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原则上要成立新型研发机构。

3.明确的产业定位。要聚焦我市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医药“四强”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现代产业生态体系,做强做优产业集群。

4.灵活的运行体制机制。鼓励各共同体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的运行体制机制,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明确的利益共享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各成员间形成协同发展、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建关系。

5.鲜明的功能特色。聚集“政产学研金服用”七要素,突出关键要素对其它要素的整合带动作用,突出在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高端人才聚集、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聚集提升等方面的优势特色。

二、申报要求

1.组织申报材料。相关建设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对共同体发展现状、产业及技术创新链、面临主要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探索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明确共同体具体的建设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认真编写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

2.审核推荐。各区县科技局结合本辖区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推荐。

3.遴选确认。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创新创业共同体申报材料通过论证、现场考察等形式遴选符合创建条件和要求的共同体,经公示无异议后备案为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共同体建设期3年,建设期内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择优给予支持。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把创新创业共同体争创工作作为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根据辖区内产业分布情况,统筹谋划、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于5月29日前函报至市科技局规划与资源配置科,电子版发至zbskjjfzjhk@zb.shandong.cn

联系方式:3184674

附件 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方案(模板).doc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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