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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参加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6 08:43:2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推荐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组织我市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备案申报对象为依托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具备《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规定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二、具体流程

    1.申报机构根据备案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报市科技局。专业化众创空间名称为:XXX专业化众创空间(XXX为空间所服务的专业细分领域)。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筛选拟推荐对象。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实地核查申报机构建设情况,指导申报机构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科技部门于2020年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一式五份)、推荐函和汇总表(见附件4)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3183548

联系邮箱:zbkjjgxk@zb.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0/7/15/art_13360_9305400.html)

附件2.doc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基本条件

附件3.doc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提纲

附件4.doc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汇总表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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