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淄博市“科技副总”评优名单公示 | |||
|
|||
按照《关于印发<高校高层次人才挂任“科技副总”选聘办法>的通知》(淄组发〔2020〕19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淄博市“科技副总”评优工作,经推荐上报、审查评选,确定了30位“科技副总”、29家接收单位、1家派出单位为评优对象,现面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8日——12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2日17时前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3180278
附件:(已公示结束)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