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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优秀众创空间补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2-05 10:18:5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政策原文:依托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大力建设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利用3年时间,初步建成优秀众创空间50家。每年选择3—5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分别给予每处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范围

在科技部门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及市级孵化器培育单位,或人社部门认定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二、申报材料

(一)《淄博市优秀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运营机构注册证照(扫描件),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报告(主要包括众创空间建设运行情况,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入驻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众创空间制定的扶持创业创新优惠政策情况,入驻实体享受众创空间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水电费补贴等创业创新扶持相关材料,众创空间协助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相关材料,创业导师队伍及管理团队资料,入驻众创空间实体名册、创业创新实体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除上述材料外,鼓励申报单位提供相关特色服务、经济、财务报告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4月份联合下发申报通知,各载体填写《淄博市优秀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申请表》后向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人社部门申请,区县科技、人社部门初审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推荐上报市科技、人社部门,市科技、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30个工作日内确定补助名单。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0533-318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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