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淄博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服务机构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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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发展中心、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重点产业中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加快推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根据“淄博人才金政50条”有关政策,现开展2023年淄博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服务机构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产业中试基地 1.申报范围 以企业和科研机构中试平台或行业优势科教资源为依托,由独立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中试设施设备、具备专业人才资源、对小试成果进行二次放大、工艺验证和熟化研发,进而为企业等规模生产提供开放共享的成熟、适用、成套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体。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或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我市注册且正常经营满两年,近2年未发生司法、安全、环保、税务等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依托单位申报的中试基地应实行财务收支独立核算,具有健全的管理和财务制度。 (2)拥有核心中试服务能力,具有必要的中试验证设备、场地条件。具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场所;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试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必需的专用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 (3)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中试基地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应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高级以上职称,有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的能力的固定研发团队,至少拥有20名以上能够完成中试验证熟化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中试熟化等的专业人员。 (4)具备必须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符合国家和省市安全、环保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要求。 (5)内部管理规范、运营机制高效。运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对外业务承接程序、收费标准和收益分配制度,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有保护入驻中试示范基地小试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 (6)衍生孵化、中试服务成效显著。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规划,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服务,示范引领作用突出;拥有3条以上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对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至少成功实现5项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上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试服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各类关联单位之间发生的服务,不在中试服务收入统计范围之内)。 3.申报材料 淄博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估申报书及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1.申报范围 在市内注册,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的居间、经纪或代理活动并取得合理佣金,具有法人地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技术转移专门机构。 2.申报条件 (1)独立法人机构应已在市内注册,专业从事技术交易服务活动;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的能力,发挥了居间、中介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对2022年技术交易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优先支持。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新型研发机构、中介机构2022年度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500万元,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3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2022年度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1000万元,促成10项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银行到账等权威数据为准。 (3)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或其他违法行为,近2年内未发生司法、安全、环保、税务等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技术合同认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淄博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及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申报类型提报对应的申请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区县科技部门审核。 2.中试基地申报单位须提供所在地应急、环保等部门认可的安评、环评报告,或符合国家和省市安全、环保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请各区县科技部门会同属地应急、环保等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合格后择优出具推荐文件,中试基地类每个区县限额推荐1家,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10月12日,请申报单位和区县科技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按申报类型分别报送市科技局人才与成果科和市科技发展中心技术市场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对应邮箱。 三、联系方式 1.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产业中试基地 联系电话:3178947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515室(人才与成果科) 2.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3189727 地址: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甲1 星火楼 216室(技术市场科) 附件: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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