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操作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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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562F/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
解读人: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秀栋
一、起草目的
为了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主要依据
《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操作指南》
三、起草过程
2021年3月17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与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操作指南》(鲁科字〔2021〕19号),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依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操作指南》起草了《淄博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相关流程、补偿比例、确定相关责任,积极推动业务开展,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提供政策依据。
四、主要内容
《指南》包括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申请主体、备案条件和备案流程。
第二部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对象、申报条件、补偿标准、补偿流程,并对后续贷款损失追偿和风险补偿核销作出相关规定。省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35%的风险补偿,市级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35%的风险补偿,剩余贷款损失由贷款银行承担。
第三部分“其他事项”。对《指南》适用作出规定,与《淄博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