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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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工信局、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截至2022年3月底前在研的所有重大工程项目(不包括参加本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及2022年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评价内容 年度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资金到位、评价目标完成、实施进展、资金执行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发生的重大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取得的突出进展和重要成效; 3.项目组织实施、协同推进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 人履职尽责情况; 4.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规范性,按项目任务书约定拨付项目合作单位资金情况,人员投入情况,支撑条件保障情况等; 5.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技术路线执行方面遇到的问题,因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问题,项目组织管理、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人员投入、资金管理使用和支撑条件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三、组织方式 年度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部门核查、省科技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组织实施。 四、工作进度安排 1.开展绩效自评。(3月21日-4月6日) 部署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填报绩效目标,提交自评报告。 2.组织绩效核查和抽查。(4月7日-4月25日) 组织开展绩效核查,逐一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意见,按优秀、良好、限期整改确定绩效评价结论,并登录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审查提交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以及佐证材料,省科技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实地考察部分项目。 3.形成绩效评价总体报告。(4月26日-5月8日) 完成绩效核查工作后,项目主管部门撰写年度绩效评价总体报告,连同年度绩效评价意见表,报送省科技厅。 4.进行限期整改。(5月9日-5月20日) 项目主管部门对限期整改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根据绩效评价意见研究提出对项目进行调整、撤销或终止的处理意见建议。 五、结果应用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重大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是重大工程项目后续经费拨付、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1.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继续执行、分期拨付经费比例的依据。 2.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滚动支持、持续支持的依据。将年度绩效评价相关信息作为后续重大工程项目申报、立项的参考。 咨询电话:3184674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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