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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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发展中心,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市属及市属以上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3类。具体项目信息可登录省科技厅科技云平台后查看《2024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公开竞争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软科学研究能力、能承担起项目核心研究内容或组织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根据需要,重大项目可由省外注册的单位和社会组织牵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者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且实质性参与项目具体研究。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在2024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三)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省软科学项目;连续2年牵头申报省软科学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2019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当年正在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六)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3号)规定,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八)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九)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者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依次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个人、单位(法人)需使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 (二)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与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时间为5月16日9:00至6月12日17:00,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止为6月13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填报和上传,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由于上传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负责。 (二)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cloud.sdstc.gov.cn/查看。 (三)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3-3189765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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