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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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发展中心、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2.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3.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4.适用性。结合我省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征集水治理、大气治理、碳减排、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固废利用处置以及其他环境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附件3),提供2-3张技术成果设备、应用场景等照片(JPG格式,单张照片2M以上、分辨率不小于300dpi,附带照片的文字说明),并与其他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审核把关。请各区县科技部门、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避免重复申报(对于往年报送并收入目录的技术成果确有技术突破并实现产业化提升的可择优再次推荐)。对于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涉及行政处罚、知识产权纠纷的予以一票否决。 3.推荐上报。请各区县科技部门、有关单位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4),报送材料时请确定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指导目录将公开技术拥有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1.各区县科技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指导目录技术成果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和推荐技术成果。不接受企业、二级院所等单位单独报送。 2.请各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24日前将申报表、成果报告、推荐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书面(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进一步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3.经专家评审入选《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技术成果,将在山东科技大市场“绿色低碳技术成果专区”及“山东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集中推介展示,并择优参加路演推介活动。 联系电话:0533-3183525 电子邮箱:zbkjjnsk@zb.shandong.cn
附件: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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