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数字化建设、增强民营企业协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有直面市场竞争和善于应用转化等优势,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科技局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强化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形成“技术创新—工程转化—产业落地—价值实现”的闭环生态,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围绕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联合高校院所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合力攻关机制,在原材料、新工艺、核心零部件及成套装备、新产品及应用示范等方面,突破产业“卡脖子”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产业链韧性。目前,全市在研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4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61项,其中172项由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吸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以及即发集团、中创工业等50余家高校院所、骨干企业参与;新一代氯碱离子膜、第三代半导体封装用氮化硅高导热陶瓷基片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取得重大突破。
二是提升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一方面,以企业为主导,加强与政府、高校院所、社会组织联动,建设了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505家;其中超过90%的平台依托民营企业建设。鼓励创新平台加大仪器设备共享力度,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科研活动提供硬件资源及技术服务支持,利用省创新券政策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目前,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的中小微企业和仪器设备供给方2713家,拥有仪器设备1219台(套),原值5.39亿元;今年以来,共协助企业申请省创新券205单,补助金额39.13万元。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布局建设了无机非金属材料、精细化工和高分子材料、生物医药、MEMS中试代工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投资超过4亿元,配备了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引进高校、科研机构,整合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实现了集研发、试验、检测、中试、产业化示范、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服务企业超过2000家,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工程化提供服务和保障。第三,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引入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布局建设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淄博分中心,联合开发“鲁中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打通济淄两地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支持各区县开展各具特色的技术转移工作,张店区、高青县、临淄区、博山区获得省级技术转移先进县称号。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有6家通过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2023年共服务企业600余家,组织技术交易和培训活动90余场,年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4.9亿元。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培育。通过举办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鲁港科技创新合作大会、专项技术对接等活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融入黄河科技创新联盟、省会经济圈发展。来自同济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的363名人才,在我市企业受聘“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60余项、转化成果130余项。引导民营企业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现有24人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68人入选泰山系列人才、评选出153名市级人才。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今年以来新增初级技术经理人150人,中级技术经理人138人,全市纳入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库人才达到919人。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行动,完善产业链创新图谱,推进民营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精准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核心部件及装备,催生更多产业新赛道。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育苗”工程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培育”工程提质升级,完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快民营企业孵化培育、成长扶持,以民营企业群体规模优势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推动优质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深化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合作交流,统筹推进产学研合作与区域合作、校地合作、双招双引、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工作相衔接,构建“大合作”工作格局。实施“331引智工程”以及“科技专员”“科技副总”选派专项行动,鼓励民营企业健全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引进一批解决“卡脖子”难题的“将才”和“帅才”,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能力突出的民营企业强化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打造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三是持续抓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保障。促进仪器设备创新资源共用共享,推动仪器设备在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的流通互动,落实省创新券“无感兑付”和服务绩效管理全流程“一网通办”,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用足、用好“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科技研发贷”等政策,建立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合评价、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降低银行放贷风险和企业贷款成本,从贷款、保险、基金、股权投资等多方面拓宽企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