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助力淄博科创企业发展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1303385
建议人: 潘乐园
主办单位: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答复时间: 2024-09-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潘乐园委员

提出的关于金融助力淄博科创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创企业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较高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但是部分科创型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由于其轻资产、少抵押、高成长、高风险的特点很难获得与其核心竞争力相匹配的资金支持市科技局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相结合,探索建立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支持科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情况

一是建立政金企联动机制。组织企业参与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从技术创新、成长经营等多维度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促进企业创新评价结果与投融资机构尽职调查结果有效衔接,引导银行、投资机构为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提高授信额度或提供资金支持已发动我市1125企业开展创新积分评价数据和融资需求填报工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常态化征集机制,采取定期汇总、随时报送等方式掌握企业资金需求,加大与银行金融产品的匹配,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解决方案。今年以来,推送企业贷款需求400余项,向银行推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共1600余家。

是支持科技型企业拓展多层次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新设公司、增资扩股等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入股企业,同时用足用好省级科技担保、创业投资等政策,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创新创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省级科技股权投资方面,选取有股权融资意向的优质企业和项目,与省级科技股权投资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对接,今年以来,得普达电机、海雅医药、大骋医疗、利航卫星通信、瑞邦智能装备5家企业申报的科技股权投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审核推荐。抢抓国家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机遇,从技术创新、成长经营等多维度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促进企业创新评价结果与金融机构尽职调查结果有效衔接,通过政府背书提高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首贷获得率.

是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信贷政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宣传,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出灵活的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今年以来引导银行为2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278笔,贷款金额10.89亿元,平均贷款利率3.75%。落实风险补偿政策,协助3家银行申请省级风险补偿资金453.27万元。我市7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获贴息金额589.6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科技局将积极吸纳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从完善管理机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以及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环境。

一是构建政银投保企联动发力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数据,将评价结果与财政、金融、银保监等主管部门以及银行、投资机构、保险机构的信贷政策、授信额度等进行有效链接,共同探索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鼓励各类投融资机构通过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提供绿色审查审批通道等方式提高授信额度或资金审批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在简化贷款流程、加大纯信用贷款比例、降低贷款利率等方面,推出更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推进快评、快审、快贷

二是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发挥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科技研发贷等政策引导作用,扩大贷款合作银行规模,通过科融信平台开展产业认定+科技增信,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需求灵活匹配贷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贷早贷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选取一批有股权融资意向的优质企业和项目,与省级科技股权投资资金以及各类社会资本的对接,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创新创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三是加强科技金融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中坚力量。鼓励非国有银行包括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等设立以科技金融为主要经营目标的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或部门,满足本地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科技银行体系,形成“相互融合、互利共赢、协同有效”的良性竞争态势。鼓励银行在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分领域培养一批既了解科技产业又了解金融政策的科技金融服务专员,为企业寻找合适的科技金融产品,提供量身定制的科技金融服务。

背景及问题分析 我市科创企业现状 目前淄博市科创企业达到2252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2家、高新技术企业437家。部分企业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型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能力,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在其总资产中的占比日益增大,但是此类资产作为担保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取融资难度是较高的,而单纯依靠自有资金使所谓的科技成果量产的难度极大,如何盘活无效资产,提升知识产权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财产价值,已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淄博市2022年“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工作任务,推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发展环境。目前,我市科创企业达到2252家,全市授权发明专利2068件,同比增长48.9%,列全省第5位;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9.62件,列全省第4位;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46件。 二、我市科创企业发展中融资所存在的问题 一是融资渠道有限。目前,淄博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有限,主要依靠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然而,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往往在初创期和成长期缺乏稳定的现金流,自有资金往往难以满足企业的需求。而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也难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是抵押和担保难。高新技术企业往往缺乏传统的抵押物,如房产、土地等,因此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难以满足银行的抵押要求。同时,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也难以获得足够的担保。 三是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和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难以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因此不敢轻易提供贷款。 四是风险管控的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的顾虑,因此不敢轻易提供贷款。 五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相对于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的支持仍然不足。同时,政府的支持政策也存在一定的门槛和限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到政府的支持。 建议 三、建议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获取资金。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 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可以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等。这些产品和服务可以满足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三是优化政策性金融支持。政府可以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专项资金,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可以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保险等风险管理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推动科技银行发展。科技银行是一种专门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科技银行的发展,为科技银行提供政策支持,如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提供政府担保等。 五是加强产融合作。政府可以推动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建立产融合作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推动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的深度合作。 六是提供优惠产税政策。建立高新技术院区,为企业提供生产、办公场地,以租或者几年免费的形式引入符合规定的科创企业,后续税收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减少企业发展成本。 这些措施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通过加强合作和政策支持,可以有效缓解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