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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0-01-21 15:52:3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制定的《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淄博市科学技术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简称《贯彻落实意见》)。《贯彻落实意见》从我市实际出发,以提升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为目标,包括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主要内容有:

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提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产业赋能行动和科教创新赋能行动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坚持“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工作思路,通过“政产学研金服用”融通创新,推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融合创新发展。

第二部分为发展目标。提出了到2021年,在集成电路、元器件、MEMS、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构建竞争力强的科技创新平台2家以上,取得重大科技成果20项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将淄博市建成为国内领先的特色半导体产业基地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产业高地。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提出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和应用示范的系列举措。一是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研发能力,坚持紧盯前沿,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前沿与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统筹运用好高新技术创新“双十”计划、市重点研发计划,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二是夯实新一代信息技术平台载体建设,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共同体及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三是营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优良创新环境,实施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质升级工程,持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加强创新人才培育与引进,积极推动科技金融结合。四是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赋能优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示范应用工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组织统筹、强化集群发展、扩大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提出了3条保障措施。强化市区(县)联动和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各项工作;鼓励各区县结合自身特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我市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整合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推进我市新一代信息产业创新发展。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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