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7月12日更新)
时间:2024-07-12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淄博市科学技术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于2021年7月1日更新,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分类及编排体系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淄博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内容
(二)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市科技局文件、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及人事任免等。
(三)部门会议
主要包括:市科技局召开的工作会议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五)重大行政决策
主要包括:公众参与报告、执行评估等。
(六)建议提案办理
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市科技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http://sti.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7b_5fb3bdc1dd0092b848bb98df/)
公开形式:
1、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
2、淄博市科技局网站(http://sti.zibo.gov.cn/)
3、本机关在局机关(市政府办公楼324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日:0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0533-3162562)。
4、科技淄博(微信号:zbskjj)等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5、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开放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内容:查阅政府信息,查询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电话:0533-2305611)。
公开时限:市科技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
书面申请应填写《淄博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以从淄博市人民政府及本部门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淄博市科学技术局收,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
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ti.zibo.gov.cn/)设有“依申请公开”窗口,受理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市科技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 申请处理
市科技局收到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市科技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3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162562 3183611
传 真:3183611
电子邮箱:zbkj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人事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3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0386
传 真:0533-3183611
电子信箱:zbkjjzzrsk@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0533-230609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